《發展策略》4期

發表時間: 1904年7月2日

澳門目前的廉政機構是“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”,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所規定的廉政機構則是“廉政公署”。這兩個機構除了名字有別之外,彼此的功能、權限、架構、人員編制是否一致,反貪程序能否提高等問題,都是當前澳門社會關注的焦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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